邵伯溫(一○五七~一一三四),字子文,洛陽(今屬河南)人。雍子。哲宗元祐中以薦授大名府助教,調(diào)潞州長子縣尉。紹圣初,章惇為相,欲用之,避不就,監(jiān)永興軍鑄錢監(jiān)。徽宗時(shí),知陜州靈寶縣,政和間徙芮城縣(民國《芮城縣志》卷八)。丁母憂,服除,主管永興軍耀州三白渠公事。除知果州,擢提點(diǎn)成都路刑獄,利州路轉(zhuǎn)運(yùn)副使。晚年提舉太平觀。高宗紹興四年卒,年七十八。著有《邵氏聞見錄》、《辨誣》等?!端问贰肪硭娜袀?。今錄詩八首。 邵伯溫的詩文(14篇)
郡治五絕。宋代。邵伯溫。 蜀地春爭一月天,雜花新歲已爭妍。卻愁取次都開盡,辜負(fù)清明谷雨天。
李氏席上有感。宋代。邵伯溫。 翻翻繡袖上紅姻,舞姬猶是舊精神。坐中莫怪無歡意,我與將軍是故人。
元夕。宋代。邵伯溫。 從昔遨游盛兩川,充城人物自駢闐。萬家燈火春風(fēng)陌,十里綺羅明月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