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詵(1642—1722),字叔大,號實齋,浙江海寧鹽官人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舉人。由中書舍人考選吏科給事中。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黃河具體規(guī)劃,檢舉殘害百姓的官員,歷官至左副都御史。四十三年,出任貴州巡撫。后調(diào)任湖北巡撫。時江浙米貴,詵放寬米禁,通盤籌劃,平抑三省米價。原來湖北鹽規(guī),每年需送官府2萬金,鹽商趁此提高鹽價。詵到任,革除此種陋規(guī)。卸任時,鹽商送詵萬金,不受。五十年,升工部尚書,轉(zhuǎn)禮部尚書。后老病辭歸。卒謚清恪。著有《周易玩辭述》、《詩經(jīng)述》、《四書述》、《資治通鑒述》等。 陳詵的詩文(8篇)
和祖擇之學(xué)士袁州慶豐堂十詠。清代。陳詵。 時豐公事少,筆硯任橫斜。環(huán)郭江山秀,人情等物華。
和祖擇之詠震山巖彭徵君釣臺。清代。陳詵。 東有徵君真逸居,有臺可釣傍漁磯。志高不在魚吞餌,回笑滎陽血染衣。
和祖擇之學(xué)士袁州慶豐堂十詠 其五。清代。陳詵。 秀泉開舊甃,初試仰山茶。寂寂有馀意,池蓮三五花。
和祖擇之學(xué)士袁州慶豐堂十詠 其六。清代。陳詵。 園涉日成趣,窮詩懶綴裝。梁間冰雪句,屈指歲華長。
和祖擇之學(xué)士袁州慶豐堂十詠 其八。清代。陳詵。 道院今猶古,閒中事可書。鷺鷗馴不去,誰可得親疏。
和祖擇之學(xué)士袁州慶豐堂十詠 其九。清代。陳詵。 登堂方再月,已許慶豐年。偶繼前賢跡,承流頗裕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