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秀清、洪仁玕都曾在自己的著作中炫耀過太平軍士兵的優(yōu)厚待遇。
首先是精神層面上的,跟著上帝走,上天堂快,“活著是坐小天堂,便是死了,也是升大天堂”。
其次是物質(zhì)層面上的。李秀成在藤縣大黎
太平軍士兵的優(yōu)厚待遇的詩文(0篇)
楊秀清、洪仁玕都曾在自己的著作中炫耀過太平軍士兵的優(yōu)厚待遇。
首先是精神層面上的,跟著上帝走,上天堂快,“活著是坐小天堂,便是死了,也是升大天堂”。
其次是物質(zhì)層面上的。李秀成在藤縣大黎里當雇農(nóng)時,碰上蕭朝貴部太平軍過境,他便是聽到當太平軍“人人有飯食”而入伍的。盡管太平軍在后勤方面缺陷不少,關(guān)鍵是沒有建立完善的糧臺制度,更沒有下力氣組織境內(nèi)的生產(chǎn),但就士兵的穿衣吃飯問題而言,他們還是相當重視的,盡管有時因敵人圍困,也常弄到斷炊,但士兵仍然獲得優(yōu)先供應(yīng)。
天京城1854年被圍時,城中一度只有4個月存糧,普通百姓和后勤人員只能每天獲得“男三合、女二合(一合為三兩)”的有殼糙米煮粥充饑,但報名出城駐扎的圣兵卻能每天吃到一頓干飯,“充先鋒”(敢死隊)的,還能吃到肉——要知道即使在不缺糧的時候,太平軍早期總制(一個軍的最高長官,比軍帥高二級)以下軍官,就沒有肉食定量了。
早期當圣兵的有個最大的抱怨,就是家庭問題。太平軍為了保持戰(zhàn)斗力,長期實行男女分離,表示要等打敗清朝,方能家庭團聚。但那時除了洪、楊、蕭、馮、韋、石、秦、胡8人可以夫妻同住,所有軍官也和士兵一樣“耍單”,連丞相也不例外,因此也說不上特別苛待小兵們。
甲寅四年(1854)八月二十四日,太平天國恢復家庭生活,允許未結(jié)婚的結(jié)婚,已結(jié)婚的同住,士兵和軍官一樣允許攜眷行軍。
洪仁玕在勸清朝官兵投降的布告中曾經(jīng)得意地對比太平軍和清軍圍城士兵的待遇,其中一大“天國優(yōu)勢”,就是太平軍士兵可以每晚與妻子同住,盡享天倫之樂,而清兵則“形同鰥夫”。當然,這樣拖家?guī)Э诘牟筷牐诤笃诔霈F(xiàn)很多問題,比如不耐野戰(zhàn),不愿長途調(diào)防,甚至因為顧戀家小安全不肯力戰(zhàn),一觸即降、即潰等。
然而,太平軍小兵的“地位高”是跟老百姓比;如果和官員比,那就沒法比了。
按照《太平禮制》的規(guī)定,太平軍小官遇見大官,要“跪伏道旁”,高呼千歲、千福等等,如果不照辦或稱呼錯了,輕則杖責枷號,重則殺頭。小兵原本是最低級的軍人,太平天國又是出了名的干部多,普通士兵出趟門,不知要跪上多少次呢。
太平軍的服裝有明文規(guī)定,小兵按規(guī)定只需紅巾裹頭,身穿縫上前后號布的短衣,不許穿紅黃色衣服,不許穿綢緞和華美服裝,也不許穿長衣服,如果有,就必須剪成兩截才能穿。后來由于許多江浙籍士兵不滿,這項規(guī)定有所放寬。如果士兵自家?guī)в芯I緞或其他華美服裝,或者紅黃色衣服,可以當內(nèi)衣穿,但必須蓋上“天朝圣庫”的大印。
最讓太平軍士兵無法忍受的歧視性政策,是“刺面”。
給兵士臉上刺字,據(jù)說是五代早期河北軍閥劉仁恭的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,后梁、后晉、后漢、后周,乃至兩宋和契丹都一直沿用。由于當時對于判徒刑的罪犯也刺面,甚至直接送去當兵,因此兵士的地位被看作與囚犯無異,士氣自然低落。南宋時為鼓勵士氣,朝廷開始招募“效用”(不刺面的高級士兵),到了元朝,給士兵刺面的制度逐漸廢除。太平軍重拾這一落后、野蠻的政策,自然遭到士兵和時人的反感。
不過和宋朝只要當兵就刺字不同,太平軍是只給“不聽話”的刺字。林鳳祥、李開芳率領(lǐng)的掃北軍因為在外線作戰(zhàn),所補充的兵源都是強抓來的,為防止逃走,就都在額頭上刺字;自愿加入的就免刺,如一名后來被俘的固安縣籍士兵金有,就因為是自愿參軍,沒被刺字。
在比較鞏固的地區(qū),即使強拉來的兵,一開始也不刺字,而是只給逃兵刺,而且逃的次數(shù)越多,字刺得也越多,如第一次被抓回,會刺“圣兵”、“太平”,第二次則刺“自愿投降”、“包打江山”,據(jù)說有人因為逃跑次數(shù)太多,臉上脖子上被刺成看板的。
據(jù)說設(shè)計該刺字方案者的構(gòu)思,是被刺字的人因為臉上有字,不敢逃跑,而刺了“自愿投降”的一旦逃走被清軍發(fā)現(xiàn),更是死路一條。誰知道清軍也不傻,他們弄明白底細后特別下令,刺字的一概不殺。結(jié)果有些明明沒有刺字的逃兵也會想辦法弄幾個刺字,跑到清軍關(guān)卡炫耀一番,不但能保命,還能得到豐厚的賞金,因為清軍認為,但凡刺了好多字的“賊兵”,那準是不甘心造反,與長毛作堅決斗爭的大清良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