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○市
《說文》曰:市,買賣所也。
《周禮·天官下·內(nèi)宰》曰:凡建國,佐后立市,設(shè)其次,置其敘,正其肆,陳其貨賄,出其度量淳制,祭之以陰禮。(市朝者,君所以建國也。建國者必面朝后市,王立朝而后立市,陰陽相承之義。)
又《地官下·司市》曰:司市掌市之治教、政刑、量度、禁令。(量,豆區(qū)斗斛之屬。度,丈尺也。)大市,日側(cè)而市,百族為主;朝市,朝時而市,商賈為主;夕市,夕時而市,販夫販婦為主。(市,雜聚之處。言主者,謂其多。)國君過市,則刑人赦;夫人過市,罰一幕;世子過市,罰一帟;命夫過市,罰一蓋;命婦過市,罰一帷。
又曰:司虣掌憲市之禁令,禁其斗囂者與其虣亂者、出入相陵犯者、以屬游飲食于市者。(囂,喧也。鄭司農(nóng)云:以屬游飲食,群飲食者。)若不可禁,則搏而戮之。
又《秋官·掌戮》曰:凡殺人者踣諸市,肆之三日,刑盜于市。(踣,僵尸也。肆猶申也,陳也。凡言刑盜,罪惡莫大焉。)
《周禮·冬官·匠人》曰:左祖右社,面朝后市。(王宮所居也。祖,宗廟。面猶鄉(xiāng)也,王宮當中經(jīng)之途也。)
《禮記·月令·仲秋》曰:是月也,易關(guān)市,來商旅,納貨賄,以便民事。四方來集,遠鄉(xiāng)皆至,則財不匱,上無乏用,百事乃遂。(易關(guān)市,謂輕其稅,使民利之。商旅,賈客也。匱亦乏也。遂猶成也。)
又《王制》曰:有圭璧金璋,不粥於市;命服命車,不粥於市;宗廟之器,不粥於市;犧牲,不粥於市;戎器,不粥於市;用器不中度,不粥於市;兵車不中度,不粥於市;布帛精粗不中數(shù),幅廣狹不中量,不粥於市;奸色亂正色,不粥於市;錦文珠玉成器,不粥於市;衣服飲食,不粥於市;五谷不時,果實未熟,不粥於市;草木不中伐,不粥於市;(伐之非時,不中用。)禽獸魚鱉不中殺,不粥於市。(殺之非時不中用。)
又曰:命市納賈,以觀民之所好惡、志淫好辟。(市,典市者。賈,謂物貴賤厚薄也。質(zhì)則用物貴,淫則侈物貴,民之志淫邪,則其所好者不正。)
又曰:爵人於朝,與士共之;刑人於市,與眾棄之。(必共之者,所以審慎之也?!稌吩唬汗琶鞯律髁P。)
《左傳·文公》曰:夫人姜氏歸於齊,大歸也。(惡視之母出姜也。嫌與有罪出者異,故復(fù)發(fā)傳。)將行,哭而過市,曰:"天乎!仲為不道,殺嫡立庶。"市人皆哭,魯人謂之哀姜。
又《宣公上》曰:晉人獲秦諜,殺諸絳市,六日而蘇。
又《宣公下》曰:楚子使申舟聘于齊,不假道于宋,及宋,宋人殺之。楚子聞之,怒,投礻夬而起,履及於窒皇劍,及於寢門之外,車及蒲胥之市。秋,楚圍宋也。
又《昭公三年》曰:齊景公欲更晏子之宅,曰:"子之宅近市,湫隘囂塵,不可以居,(湫,下;隘,小也。囂,聲;塵,土也。)請更諸爽塏者。"(爽,明。塏,燥。)辭曰:"君之先臣容焉,(先臣,晏子之先人。)臣不足以嗣之,於臣侈矣。(侈,奢也。)且小人近市,朝夕得所求,小人之利也。敢煩里旅?"(旅,眾也。不敢勞眾為己宅。)公笑曰:"子近市,識貴賤乎?"對曰:"既利之,敢不識乎?"
又《昭公十九年》曰:"楚令尹子瑕言蹶由於楚子曰:"彼何罪?諺所謂'室於怒,市於色'者,楚之謂矣!(言靈王恕吳子而執(zhí)其弟,猶人忿於室家而作色於市人。)舍前之忿可也。"乃歸蹶由。(言楚子能用善言。)
《毛詩·國風》曰:《東門之枌》,疾亂也。幽公淫荒,風化之所行,男女棄其舊業(yè),亟會於道路,歌舞於市井爾。
又曰:《定之方中》,衛(wèi)文公徙居楚丘,始建城市,而營宮室。
《論語比考讖》曰:從善繹繹,繦負如歸市。(爵不失德,故恥無道主,徒歸茂德之君。繹繹,相尋及之貌。)
《古史考》曰:神農(nóng)作市。高陽氏衰,市官不修。祝融修市。
《戰(zhàn)國策》曰:王孫假年十五,事閔王。王出走,失王之處。其母曰:"汝事王,王出走,汝不知其處,汝尚何歸?"王孫假乃入市中,曰:"淖齒亂齊,殺閔王,欲與我者袒右。"市人從者四百人,與之誅淖齒。
又曰:齊桓公宮中九市,管仲為三歸之家,以掩桓公之非也。
《漢書》曰:曹參相齊,使者召參去,屬其后相曰:"以齊獄市為寄,慎勿擾也。"后相曰:"治無大於此者乎?"參曰:"夫獄市者,所以并容也。今若擾之,奸人安所容乎?"
又曰:楚王戊與吳通謀,申公、白生二子諫不聽,乃胥靡之,(應(yīng)邵曰:《詩》云:"若此無罪,淪胥以鋪。"靡,刑名也。晉灼曰:胥,相也。亦靡隨。)衣之赭衣,使杵臼雅舂於市。
又曰:尹翁歸,河東平陽人,曉習文法。大將軍霍光秉政,諸霍在平陽,奴客持兵入市斗變,吏不能禁。及翁歸之為市門吏,莫敢犯者。
又曰:何武兄弟五人,皆為郡吏,郡縣敬憚之。武弟顯家有市籍,租常不入,縣數(shù)負其課。市嗇夫求商辱捕顯家,顯怒,欲以吏事中商。武曰:"以吾家租賦繇役不眾為先奉公吏,不亦宜乎?"
又曰:"刺繡文,不如倚市門。"此言末業(yè),貧者之資也。
又曰:司隸校尉解光奏王根"縱橫恣意,大治宮室,第中起土山立兩市,殿上赤墀,戶下青瑣"。
又曰:永平中,王尊為京兆尹,拊循貧弱,不私豪強。長安宿豪大猾東市賈萬城、西萬章、箭張禁、酒趙放,(晉灼曰:箭張禁、酒趙放,此二人作酒、箭之家。)尊以正法按誅,皆伏其辜。
又曰:人君不理,則畜賈游市,乘民之不給,百倍其本矣。
《后漢書》曰:寇恂為潁川太守。執(zhí)金吾賈復(fù)在汝南,部將殺人于潁川,(部將,謂軍部之下小將也。)恂捕得系獄。時尚草創(chuàng),軍營犯法,率多相容。恂乃戮之於市,復(fù)以為恥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樊君重治家產(chǎn)業(yè),起治廬舍高樓閣,陂池灌注,竹木成林,六畜,雜果,檀漆桑麻,門成市。
又曰:江革客東海下邳,傭賃以養(yǎng)父母。下邳知其孝,市買輒與好善者,雖無錢,任貰與之。
又曰:光武以蔡遵為市令,上家人犯法,遵格殺之。
《東觀漢記》曰:閔仲叔客居安邑,老病家貧,不能買肉,日買一片豬肝,屠或不肯為斷也。安邑令出,敕市令,遂買得。仲叔怪問,其子道狀,乃嘆曰:"閔仲叔豈以口腹累安邑耶?"遂去之沛。
又曰:京兆尹閻興召第五倫署督鑄掾,領(lǐng)長安市,平銓衡,正斗斛。其后小民爭訟,輒云:"第五掾平市,無奸枉欺詐之巧。"
又曰:更始在長安,官爵多群小,里閭語曰:"使兒居市,決作者不能得傭,之市空返。"問何故,曰:"今日騎都尉往會日也。"猶是四方不復(fù)信向京師。
又曰:王郎起,上在薊,郎移檄購上。上令王霸至市中募人,將以擊郎。市人皆大笑,舉手揶揄之,霸慚而去。
又曰:竇融請孔奮置議曹掾,守姑臧長。天下擾亂,惟西河獨安,而姑臧稱為富邑,通貨胡羌,市日四合。每居縣者,不盈數(shù)日,輒致豐積。
謝承《后漢書》曰:王充家貧無書,常游洛陽市肆,閱所賣書,一見輒能誦憶,遂博通眾經(jīng)。
又曰:張楷,字公超,隱居弘農(nóng)山中。學者隨之,所居成市。后華陰山南遂有公超市。
《典略》曰:荊軻者,其先齊人也,與燕之狗屠及高漸離為友。軻嗜酒,日與狗屠飲於燕市,漸離擊筑,荊軻和之而歌,相泣。
《魏略》曰:趙岐逃難,江淮海岱,靡所不歷。自匿姓名,賣餅北海市中。安丘孫嵩年二十,游市見岐,察非常人,乃停車問曰:"賣餅幾?"答曰:"賣餅三十。"嵩曰:"視子非賣者,當有怨者。"乃載岐歸家。
《魏志》曰:遼東送袁尚首,懸在馬市,牽招睹之悲感。
又曰:襄邑劉氏與睢陽李永為仇,典韋為報之。永故富春長,備衛(wèi)甚謹。韋乘車載雞酒,偽為侯者,門開,懷匕首入,殺永,并殺其妻,徐出,取車上刀戟,步去。永居近市,一市盡駭,追者數(shù)百,莫敢近。
又曰:袁紹以董昭領(lǐng)魏郡。時郡界大亂,賊以萬數(shù),遣使往來,交易市買,昭厚待之。因以為間,乘虛掩討,輒大克破之。
又曰:顏斐為京兆太守。青龍中,司馬宣王在長安立軍市,而軍中吏士多侵侮縣民。斐以白宣王,宣王乃發(fā)怒,召軍市候,便於斐前杖一百。時長安典農(nóng)與斐共坐,以為斐宜謝,乃私推筑斐。斐不肯謝,良久乃曰:"斐意觀明公受分陜之任,乃欲一齊眾庶,必非為不得明公意也。"宣王遂嚴將吏士。自是之后,軍營、郡縣各得其分。
又曰:梁習為并州刺史。鮮卑大人育延常為州所畏,一旦將其部落五十馀騎詣習求互市。習念:不聽則恐其怨;若聽到州下,又恐為所略。於是乃許往與會空城中交市。遂敕郡縣,自將治中已下軍往就之。市易未畢,而市吏收縛一胡。延騎皆驚,上馬彎弓,圍習數(shù)重,吏民惶怖,不知所施。習乃徐呼市吏,問縛胡意,而胡實侵民。習乃使譯呼延,延到,習責延曰:"汝胡自犯法,吏不侵汝,汝何為使諸騎驚駭耶?"遂斬之,馀胡破膽,不敢動。
《吳志》曰:孫皓愛妾,或使人至市賤奪百姓財物。司市中郎將陳聲,素皓幸臣也,恃皓寵遇,繩之以法。妾以訴皓,皓大怒,假他事燒鋸斷聲頭,投其身於四望之下。
《晉書》曰:羊祜都督荊州,卒,而州人正市,聞祜卒,皆號慟罷市。
《宋書》曰:申坦坐法,當棄市,群臣為請莫得。將行刑,始興公沈慶之入市,抱坦慟哭,曰:"卿無罪,為朝廷所枉誅;我入市,亦當不久。"市官以白上,乃原生命系尚方,尋被宥。
蕭子顯《齊書》曰:帝於芳樂苑中立市,太官每旦進酒肉雜肴,使宮人屠酤。貴人潘氏為市令,帝為市魁執(zhí)罰,爭者就潘氏決判。
《管子》曰:市者,貨之準也。是故百貨賤則百利得,百利得則百事治,百事治則百事用節(jié)矣。
又曰:百乘之國,中而立市,東西南北五十里;千乘之國,中而立市,東西南北百五十馀里。
又曰:桀放虎於市,以觀其驚。
《司馬法》曰:殺戮於市,威不善也;用賞於朝,戮於市,勸君子,懼小人也。
《列子》曰:昔齊有欲金者,清旦,衣冠而之市,適鬻金者之所,因攫其金而去。吏捕問之,對曰:"取金之時,不見人,徒見金。"
《孟子》曰:市廛不征,則天下之商皆悅,愿藏於市。(廛,市宅也。)
又曰:軻少貧,母將在墓間,識葬埋事;又徙在市側(cè),軻知市井之利;又徙在習學所,遂識書禮之義。
《孫卿子》曰:賈精於市,不可以為市師。
《韓子》曰:鄭人有買履者,先自度其足,而置之其坐,至入市,而忘操之。已得履,乃曰:"吾忘持度。"反歸取之。及反,市罷,遂不得履。
又曰:衛(wèi)嗣公使人為客,過市關(guān)。關(guān)市苛難之,因事關(guān)市以金,關(guān)吏乃舍之。嗣公謂關(guān)市曰:"某時客過,而予女金,因遣之。"關(guān)市乃大恐,而以嗣公為明察。
又曰: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,顧反,而問之曰:"何見於市?"對曰:"無見也。"太宰曰:"雖然,何見也?"對曰:"市南門之外,甚眾牛車,僅可以行耳。"太宰因戒使者:"無敢告人吾所問於女!"因召市吏,而誚之曰:"市門之外,何多牛矢?"市吏甚怪太宰知之疾也,乃聳懼。
又曰:龐敬,縣令也。遣市者行,而召公大夫而還之。(公大夫亦遣為市。)立有間,無以詔之,卒遣行。(不命卒遣去,俱不測其由也。)市者以為令與公大夫有言,不相信,以至無奸。
又曰:龐恭與太子質(zhì)於邯鄲,謂魏王曰:"今一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"王曰:"不。""二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"王曰:"不。""三人言市有虎,王信之乎?"王曰:"寡人信之。"龐恭曰:"夫市之無虎也,明矣!然而三人言而成虎。今邯鄲之去魏也遠於市,議臣者過於三人,愿王察之。"龐恭從邯鄲反,竟不得見。
《六韜》曰:武王伐殷,得二丈夫,而問之曰:"殷國將亡,亦有妖災(zāi)乎?"其一人對曰:"殷君善治宮室,大者百里,中有九市。"(《周書世紀》同。)
《春秋后語》曰:初,廉頗之免於長平歸也,失勢,故人賓客盡去。及復(fù)用,客乃復(fù)至,頗謝遣之??驮唬?吁,君何見之晚也!天下市道交,君不知之耶?君有勢,我即進;君無勢,我即去。此固其理,君何怒焉?"
《春秋后語》曰:伍子胥橐載而出昭關(guān),夜行晝伏,至於杜陵。無以餬其口,坐行匍匐,稽首肉袒,而鼓腹吹簫,乞食於吳市。
又曰:秦孝公使公孫鞅定法令。法令既具,恐人不信,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,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與十金。
又曰:蘇秦在齊,齊大夫多與爭寵,而使人刺之,不殊而走。(殊,絕。)齊王求賊不得。蘇秦將死,乃謂王曰:"臣死之后,王車裂臣,殉於市曰:蘇秦為燕作亂於齊。如此,則刺臣之賊必得矣。"齊王如其言,殺蘇秦者果自出,齊王因而誅之。
又曰:始皇初立,尊呂不韋為相國。時諸侯多辨士,知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,不韋亦使其客著所聞,集論二十馀萬言,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重,號曰《呂氏春秋》。布咸陽市,懸千金其上,延諸侯游士賓客,有能增損改定一字者與千金。莫能有定者。
桓譚《新論》曰:扶風漆縣之邠亭部言,本大王所據(jù)。其民會日,相與為夜市;如不為,則有羞。
《風俗通》曰:市井。俗說市井者,言至市有所鬻賣,當於井上洗濯,令其物香潔,然后至市。
又曰:陳留太守泰山吳文章少孤,遭憂衰之世,與兄伯武相失別二十年。后會下邳市,爭計共斗,伯武毆文章,欲報擊之,心中惻愴,手不能舉,大自怪也,因投杖於地。觀者咸嗤笑之。還,相問,乃真兄弟也。
《列仙傳》曰:陰生者,長安中渭橋下乞兒也。常止於市中乞,市中厭苦,以糞灑之。長吏知之收系,著桎梏而續(xù)在市中乞。又欲殺之,乃去,灑者家室自壞,殺十馀人。長安中謠曰:"見乞兒,與美酒,可以免破家之咎。"
《神仙傳》曰:李阿者,蜀人也。傳世見之,不老如故。常乞於成都市,所得隨以與貧者。夜去朝還,市人莫知其宿處。
《漢名臣奏》曰:太尉屬應(yīng)劭、司徒屬孫嵩、司空掾孔伷議,以鮮卑隔在漠北,犬羊為群,無君長之師,廬落之居,又其天性貪而無信,故自漢興至于茲,數(shù)犯障塞,吏民創(chuàng)楚,不與交關(guān),惟至朝市,反成靡服,非畏威懷德,實玩中國珍異之故耳。
《三輔黃圖》曰:元始四年,起明堂、辟雍。長安城南北為會市,但列槐樹數(shù)百行為隊,無墻屋。又為方市阓門,周環(huán)列肆,商賈居之。都商亭在其外。
《漢宮殿疏》曰:交門市、(在謂橋北頭也。)李里市、(在雍門東。)交道亭市、(在便橋東。)細柳倉市。(在細柳倉。)
《華陽國志》曰:王長文,字德俊。陽愚,嘗絳衣絳帽,牽豬過市乞,人與語偽不聞。常騎牛周游。
陸機《洛陽記》曰:三市:大市名金市,在大城中;馬市在城東,□陽市在城南。
《衛(wèi)玠傳》曰:少時乘白羊於洛陽市,舉市共觀,咸曰:"誰家壁人?"於是家門州黨遂號曰"璧人"。
《趙書》曰:豐國市五日一會。
《三秦記》曰:秦始皇作地市,與生死人交易,令云:"生人不得欺死者物。"市吏告始皇云:"死者陵生人,生人走入市門,斬斷馬脊。"故俗云秦地市有斷馬。
山謙之《丹陽記》曰:京師四市:建康大市,孫權(quán)所立;建康東市,同時立;建康北市,永安中立;秣陵斗場市,隆安中發(fā)樂營人交易,因成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