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看命傷官見官而早死,七煞見財夭亡,財逢劫盡死,重財破印兇。水盛木流,終為外鬼。食神逢梟,死于牢獄。劫重見財死,煞旺掛根休。亡神七煞沖刑,非徒流亦亡??w紲傷官,陽刃重并,雖全體而死血光。財星見刃,財散人亡。生旺死于庫墓,庫墓絕于生旺。
晚有吉運行,兇運未入,死卒何分。有兇運來,吉運未來發(fā)福曷論。
當(dāng)究進(jìn)氣退氣之由,更審已發(fā)未發(fā)之義。將來而速進(jìn),功舉以先歸。
一生歲運皆兇,年少早死。末旬命星得地,老壽彌高。
老怕生旺,少嫌死絕。陽刃逢生多惡死,有根煞旺定兇終。
春旺火多,宜西北庫是歸期。夏熒金旺,利東南鬼鄉(xiāng)壽地。
四刃星重,死在正財之下。一官貴淺,終于陽刃之中。
四柱俱傷人自死,金神入水溺為災(zāi)。
陽刃倒戈無頭之鬼,煞星迭刃半體之徒。
制伏中和,煞極全而氣死。生扶太過,印更旺而身終。
傷官入墓死,晚局最宜觀。陽生而陰死,陰死而陽生。
煞逢三合太過必傾,五行之內(nèi)宜細(xì)消詳。
凡看命五行太過不及,固不為福,中間亦微不同。
如水土不嫌死絕,以盈天地間皆水土,無分四時,豈有死絕之理。
但辨輕重,如點水滴眾土之中則干,撮土壅眾水之中則散。當(dāng)論多寡,分輕重也。
金非土不生,木非水不長。故金木欲其生旺,怕見死絕。
如金死則沉,木死則灰,與水土不同。
火藏于木,宿于土,故不欲旺,旺則焚。亦不欲死,死則滅,惟得其平則佳。
五行水土均賴,凡木金火之命尤為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