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公孫平津本傳稱其意忌內(nèi)深,殺主父偃,徙董仲舒,皆其力。然其可稱者兩事:武帝置蒼海、朔方之郡,平津數(shù)諫,以為罷弊中國以奉無用之地,愿罷之。上使朱買臣等難之,乃謝曰:“山東鄙人,不知其便若是,愿罷西南夷專奉朔方?!鄙夏嗽S之。卜式上書,愿輸家財助邊,蓋迎合主意。上以語平津,對曰:“此非人情,不軌之臣不可以為休而亂法,愿勿許?!蹦肆T式。當武帝好大喜功而能如是,概之后世,足以為賢相矣!惜不以式事載本傳中。
譯文及注釋
平津侯公孫弘的本傳中稱他意忌內(nèi)深,殺死主父僵,驅(qū)逐黃仲舒,都是他出的力。然而他可以稱道的事情有兩件:漢武帝設(shè)置蒼海、朔方二郡,公孫弘多次進諫,認為使我國疲憊來奉養(yǎng)無用之地,希望廢除掉。漢武帝派朱買巨等人責難他,他謝罪說:“我乃山東粗俗之人,不知道有這么多的好處,希望廢除西南夷專一奉養(yǎng)朔方之地?!睗h武帝才答應(yīng)了他的請求。卜式上書皇帝,希望輸納家財資助邊防,大概是迎合皇上的意思。皇上就這件事詢問公孫弘,公孫平津說:“這不合乎人份,一圖謀不軌的大臣不足為訓(xùn)而擾亂國法,希望不要答應(yīng)?!庇谑橇T了卜式的官。當漢武帝好大喜功之時而能如此進諫,即使和后世相比,公孫弘也足以稱為賢相了!可惜在卜式的本傳之中也不記載此事。參考資料:
1、佚名.道客巴巴.http://www.doc88.com/p-15321034104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