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薨之月,子產(chǎn)相鄭伯以如晉,晉侯以我喪故,未之見也。子產(chǎn)使盡壞其館之垣,而納車馬焉。
士文伯讓之,曰:“敝邑以政刑之不修,寇盜充斥,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,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,高其闬閎,厚其墻垣,以無憂客使。今吾子壞之,雖從者能戒,其若異客何?以敝邑之為盟主,繕完葺墻,以待賓客。若皆毀之,其何以共命?寡君使匄請命。
對曰:“以敝邑褊小,介于大國,誅求無時,是以不敢寧居,悉索敝賦,以來會時事。逢執(zhí)事之不閑,而未得見;又不獲聞命,未知見時。不敢輸幣,亦不敢暴露。其輸之,則君之府實也,非薦陳之,不敢輸也。其暴露之,則恐燥濕之不時而朽蠹,以重敝邑之罪。僑聞文公之為盟主也,宮室卑庳,無觀臺榭,以崇大諸侯之館,館如公寢;庫廄繕修,司空以時平易道路,圬人以時塓館宮室;諸侯賓至,甸設(shè)庭燎,仆人巡宮,車馬有所,賓從有代,巾車脂轄,隸人、牧、圉,各瞻其事;百官之屬各展其物;公不留賓,而亦無廢事;憂樂同之,事則巡之,教其不知,而恤其不足。賓至如歸,無寧災(zāi)患;不畏寇盜,而亦不患燥濕。今銅鞮之宮數(shù)里,而諸侯舍于隸人,門不容車,而不可逾越;盜賊公行。而天癘不戒。賓見無時,命不可知。若又勿壞,是無所藏幣以重罪也。敢請執(zhí)事,將何所命之?雖君之有魯喪,亦敝邑之憂也。若獲薦幣,修垣而行,君之惠也,敢憚勤勞?”
文伯復(fù)命。趙文子曰:“信。我實不德,而以隸人之垣以贏諸侯,是吾罪也。”使士文伯謝不敏焉。
晉侯見鄭伯,有加禮,厚其宴好而歸之。乃筑諸侯之館。
叔向曰:“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!子產(chǎn)有辭,諸侯賴之,若之何其釋辭也?《詩》曰:‘辭之輯矣,民之協(xié)矣;辭之懌矣,民之莫矣。’其知之矣?!?/p>
這是講的國與國之間的關(guān)系。國不分大小,地不分東西南北,人不分多寡,財富不分貧富,大伙兒一律平等,以禮相待,、以誠相待。這應(yīng)當是國與國交往的前提。咱們現(xiàn)在的“和平共處五項原則”,不也包含這方面的內(nèi)容嗎?
這個原則也可以擴大到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當中。人不分男女老幼,黑白胖瘦,身份地位,權(quán)力大小,名氣高低,大伙一律平等,人人享有受人尊重的權(quán)利,也有尊重他人的義務(wù)。相待以誠,相待以禮,相敬如賓,相互尊重,是起碼的做人準則。上帝沒有賦予誰有特權(quán)可產(chǎn)藐視他人、愚弄他人、傲慢無禮、為所欲為、無法無天、視他人為草芥。
俗話說,人窮志不短。上天賦予人的權(quán)利是平等的,并沒有對某某人另眼相看。四海之內(nèi),普天之下,大伙都同樣頭頂一片藍天,同樣腳踏一方土地,生來是人,死了變鬼,沒有誰更優(yōu)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