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高樹多日出遲,食時霧露且雰霏。
馬蹄已踏兩郵舍,人家漸開雙竹扉。
冬青匝路野蜂亂,蕎麥滿園山雀飛。
明朝大江送吾去,萬里天風吹客衣。
一天,詩人騎著馬在東流的驛道上行進。只見四周山高林密,綠色屏障連綿起伏,初升的太陽被遮得嚴嚴實實。直到早飯時分,依然霧氣迷蒙。詩人策馬走過兩所郵舍(宋代的郵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)之后,路邊的人家才相繼打開竹編的門。漸漸地,一切都蘇醒了,活鬧了。路邊的冬青樹散發(fā)出縷縷清香,惹得野蜂成群而來,上下飛舞;園里的春蕎麥有的已經結實,饞嘴的山雀不時前來啄食。置身子這個寧謐幽靜而又生機勃發(fā)的環(huán)境里,倍感身心酣暢,真是難得的享受。詩人轉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離去,大江滾滾,天風吹衣,自是氣勢非凡,然而,“離恨恰如春草,更行更遠還生。”(李煜《清平樂》)離開自己的家鄉(xiāng)興國愈來愈遠,離開自己熟悉依戀的山區(qū)景物愈來愈遠,那孤凄惆悵的情懷便會與日俱增。詩的末聯語極豪放,但結句“萬里天風吹客衣”,著“客”字,頓呈回環(huán)跌宕之勢,隱隱透露出游子的哀傷,與前六句意脈相連,渾然一體。
樸素、真切是這首詩的最大特色。開頭從山區(qū)的常態(tài)落筆,并沒有什么新奇之處,但讀來倍感親切,有如身臨其境。原因之一是:它真實地展示了山區(qū)早晨(嚴格地說是上午大部分時間)所特有的環(huán)境氣氛,不加修飾而境界頓出。原因之二是:詩人善于用虛字勾連烘托,使之前后關照,而又承轉自然,不著痕跡。如次旬的“且”字除強調霧露稠密,久不消散這一山區(qū)特有的景象外,還和第三句的“已”、第四句的“漸”相互映照,起了濃化情境、突出題旨的作用。
作者王質常以蘇軾自況,他的詩放曠不羈,也確乎有點蘇軾的氣派。以這首為例,腳韻全然合律(除首句押“支”韻,余皆押“微”韻。宋人詩首句常鄰韻通押,故不可視為出韻),中間兩聯對仗也很考究,當是律詩無疑。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處甚多,如首句第二字“高”,四句第二字“家”,當用仄聲處卻用了平聲,純是拗體,讀來自有一種挺拔瘦硬之感,與情韻悠長的唐調不同。
前三聯都是描述“東流道中”景物的筆墨,沒有大的起伏跳蕩,末聯落筆于時空的現場之外,風波突起,境界大異。詩人借助于自己的聯想能力和騰挪功夫,使作品顯得豪氣橫生,充分體現了宋詩風格。